以下是我對共同市場定義的一些解讀,同樣我承認馬蕭的政見已經完全偏離共同市場的定義
,我也不曉得現在應該要怎麼定義他們的政見。所以我只是就共同市場在台灣可行與否,是
否適合台灣與中共之間的經濟對流,來做探討。不牽涉大選。

※ 引述《VickyPuppy (我愛熊熊)》之銘言:
:      第二、共同市場的成員間要完成人員、商品、資金與勞務的自由流動,白話地說法
: ,就是成員間不能限制彼此有關人員、商品、資金與勞務的相互交流。因此,一旦國家間
: 達成合意組成共同市場,必須完成上述各種項目的自由化,如果只是商品的自由流動,那
: 是自由貿易區,並不能被歸類為共同市場。
  這部分先暫留
  其實我覺得以中台雙方的強弱勢探討
  自由貿易區相對共同市場是對台灣更有利的(理由下面探討)
  自由貿易區可有商品流動
  且可聘請自己所需的對方勞工到這邊出差
  以出差和人事費用來說比現在台商轉移大陸在那邊設研究發展中心
  以取得對方相關知識人才的方式來說經濟層面是較為有效的
:      第三、共同市場成員間應採互惠原則相互對待;也就是說,商品、資金與勞務的流
: 動,依據雙方協議,享有互惠待遇而非差別待遇。依據雙方協議,甲國對乙國勞工到甲國
: 工作的限制,也就是乙國對甲國工人到乙國的限制條件。單方面受惠而且限制對手國商品
: 、資金與勞務進入本國的貿易協定,它應被稱為一種不平等條約,有違共同市場建構的本
: 質。
  其實第一句話很明顯指出今天中台不適合共同市場的原因
  我也不知道怎麼那麼多泛藍的民眾還是願意支持馬蕭
  基本上有修過基本經濟學的人都知道
  所有的雙方關係都是在兩大前提底下
  一 理性決策者 二 雙方平等互惠
  而針對中台這兩個國家政經聯合而並非分開的狀況下
  (不要說那就分開就好了 問題是你去看看中共鳥不鳥你)
  這兩個前提都是不可能的
  第一、根據局勢,人家中共就是想吃掉你咩,到中國大陸去問,
        你都可以知道中共解放軍以吃掉台灣為中長程目標,這不是秘密了吧?
        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是不可能有所謂理性決策者存在,
        因為payoff最大的經濟思考下不包含所謂的政治利益。
  第二、雙方的強弱勢bargaining power差太多,有越強的bargaining power,
        自然authority就在他手上,他想要怎麼決定、利益怎麼分都是他決定,
        我不相信這個道理馬陣營的人會不懂。
  捧中共的LP其實絕對不會有好下場的。
  我不懂的是還是他們還眷戀舊有的"反攻大陸"的思維和目標?
:      最後,共同市場建立後,自然會發生一些經濟的負面挑戰,諸如本國的商品、勞務
: 與企業會面臨更多的外來挑戰,沒有競爭力的本國勞工與企業會面臨失業與關廠的危機;
: 相對之下,具有競爭力的本國勞工與企業,會在共同市場的其他簽約國取得更多的工作機
: 會與企業擴展的空間。
  何為競爭力?我覺得這種東西倒是很難說!
  就以學術界來說,加上馬英九說要開放大陸學歷,我想大家應該都清楚,
  中國大陸很多博士班是怎麼樣拿學位的吧?沒錯,就是寫論文,
  和台清交很多所要兩篇以上sci的方式是不同的,而類似於我們的碩士班,
  再去看看維普資訊網裡面的大陸學刊論文,我想大家就有個底了。
  開放大陸學歷但是不給予考公務,但是教職呢?教職並非公務,
  你是要一堆人來搶已經飽和的學術界就業市場嗎?
  我不敢說我們技術學院的素質就一定比較好,不過....有必要這樣殘害你們
  自己開放的博士生嗎?找不到工作接下來就是怪我們競爭力不夠?
  問題是....當你想要去大陸任教的時候人家買不買你這種帳?
  我覺得這些很多談判空間必須要談,重點是人家中共要怎麼跟你談,
  這種政見各說各話的程度過於嚴重。我也不認為馬英九真的理解共同市場。
  大前提: 平等互惠
: ,但對政治統一又最遙遠的制度設計。
:      為什麼對台灣最有利?第一,成立共同市場是非常複雜的過程,非常耗時,歐盟用
: 了將近四、五十年的時間才發展到今日。如果中共同意推動兩岸共同市場,反而會延緩統
: 一的腳步。第二,中共一旦同意了推動共同市場,等於接受了先經濟後政治的路線,反而
: 限縮了政策選擇的空間。
  誰說一定要先經濟後政治? 我看不懂聯合報這篇社論的存在必要性。
  重點是依照經濟來說,所謂任何理論都有前提假設,前提假設都不符合,
  你硬是要引用這篇文獻,那接下來的辯證還有甚麼必要?
:      兩岸共同市場,化零為整,反而可為台灣爭取到戰略時間與空間,而中共想要的是
: 化整為零,一項一項的談,一項一項合作,但不要兩岸共同市場這頂帽子,以保持政策上
: 的彈性。就算國民黨想要追求兩岸共同市場,中共會答應嗎?謝長廷喊的「一中市場」,
: 根本是稻草人,還每天花那麼多時間打稻草人,豈不可笑!
  我想這問題是在於你的共同市場和人家的共同市場到底是不是一樣。
  共同市場其實很類似聯盟的一種,會有資金、人力和知識等的流通,但是聯盟
  最重要的一點是甚麼,是共識,契約上的共識,你想跟人家談判,必須拿甚麼
  籌碼?你有這個籌碼跟人家談判嗎?說得很好聽,但是在兩個強弱勢差異如此
 大的國家主體下,如何去談判?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另外,馬蕭很喜歡提到所謂的歐盟,歐盟包含多個國家而且是分批加入,先由
  幾個主權相較平等的國家第一批談判,成立法規和約定協商,接著第二批有些
  較小的國家諸如波蘭等的決定加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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